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窥镜摄像系统(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612814317,更正为:王小凤/黄瑶 17612814317。
1、招标文件第一章1.3.招标项目简介中:所涉及的两处标的金额原为:280000.00元,更正为:2800000.00元
2、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以一体化系统推送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品目:医用内窥镜;
监督管理部门:广安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6-2342519。
地址:思源大道2号。
采购计划号:51160025210200005088[2025]00279;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