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长官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Q2025FS2017-2-Z1
项目名称:临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长官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预算金额:132.20万元
最高限价:132.20万元
采购需求:临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长官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医疗设备项目二包(二次)为全自动生化免疫一体分析仪1台、口腔牙科CBCT1台、口腔科压力蒸汽灭菌器1个、智能全自动存水系统(牙医宝)1套、内窥镜(鼻窦)1台、耳鼻喉综合治疗台1台、双板DR 1套医疗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生产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经营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时)。如是《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提出免于经营许可或备案的情形,无需提供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编号),但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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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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