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Q2025FS2016-1
项目名称:临泉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
预算金额:147万元(其中一包35万元、二包62万元、 三包50万元)
最高限价:147万元(其中一包35万元、二包62万元、 三包50万元)
采购需求:临泉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共分三个包,其中一包预算金额35万元,包含平衡功能诊断系统(眼球震颤描记仪)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二包预算金额62万元,包含肢体康复器(上下肢)一台、肢体康复器(床旁下肢)一台、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教学模型一批的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三包预金额50万元,包含心电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15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需提供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若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3 针对本项目一包,若投标人所投为进口产品的,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充分授权委托书,授权须能追溯至货物实际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注册代理人,提供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a.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注册代理人直接出具给投标人的授权函(加盖 国内注册代理人公章);
b.制造商或制造商国内注册代理人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给投标人的授权函(即各层级授权应完整且可追溯,并加盖各层级公司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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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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