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江油公交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充电桩及场站改造配套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油公交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2025]1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充电桩及场站改造配套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2025]1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备名称及数量:项目配置3台1250kVA箱变,3台600kW直流充电堆;3台400kW直流充电堆;30台直流充电桩(终端);12台直流双枪充电桩(终端),包含设备安装调试及电缆以及场站附属设备(雨棚,监控等);汽车安检线检测设备1批(一条13T滚筒检测线、一条10T平板检测线)、外观检测及路试设备1批、控制系统设备1批、单轴柴油汽油一体IG195/ LUGDOWN工况法检测线设备1批、重型多轴柴油车LUGDOWN工况法检测线设备1批、环保外检设备1批、其他设备1批、检测软件1项。
2.2交货地点:江油市城区。
2.3交货期:9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具备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文件②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充电设备类似供货业绩和车检设备类似供货业绩。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充电设备、车检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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