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为确保职工通勤便捷安全、维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结合职工通勤规模(日均通勤人数约100人)及线路固化需求,需租赁使用年限两年以内或行驶里程100000公里以内,44座及以上大型新能源客车2辆(薛城⇌尹洼)、20座及以上中型客车1辆(薛城⇌孙岗、配置专职驾驶员3名;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提供、驾驶员派驻、车辆维护保养、全周期保险保障、应急救援及日常配套服务等。租赁服务期限为24个月。
1.2采购范围及要求:租赁44座以上新能源大型客车2辆、20座以上中型客车一辆,配置专职驾驶员3名。此费用包含车辆租赁费用、驾驶员劳务报酬、燃油费、车辆保险费、保养费、日常维护费等,但不包括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等实际行驶费用,若承租方在合同期内需要租赁方提供额外服务,如长途出差、加班等,另行协商费用标准,并签订补充协议。
1.3结算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中标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1.4质量标准/要求:车辆出厂日期为2024年以后车辆,行驶里程不得超过100000公里;44座以上新能源客车2辆,20座以上中型客车一辆;车辆手续、证件完备,车况良好、保险齐全足额,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内饰整洁干净,能满足日用车要求。车辆的型号、配置、技术参数等,需提供相关图片。
1.5工期:中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与招标方签订车辆租赁服务合同,合同服务期为24个月。
1.6实施地点:铁运处。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人员要求:驾驶员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当地交通路况;
2.3业绩要求:自2022年以来车辆租赁合同不少于三项;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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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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