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0-520522-04-01-6133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西市蔡家龙潭(乌江流域野纪河小支流)沿岸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以黔市发改复〔2025]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 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黔西市洪水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分散式净化系统880套,配套 De110U-PVC 入户管道13200米,500x500mm 收集池 880座。
2.3项目总投资:899.61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6个月。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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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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