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宁武县医疗集团东寨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业务综合楼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85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宁武县医疗集团东寨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业务综合楼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851001 ),已由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武县东寨镇中心卫生院(宁武县医疗集团东寨镇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6158.30平方米(合9.24亩)。总建筑面积6098.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94.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3.79平方米。包括医疗业务综合楼、消防水池及泵房和室外配套工程。医疗业务综合楼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床位数为82床,机动车停车位52位。室外工程包括拆除工程、土方工程、铺装工程、道路工程、停车位、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围墙工程、给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护坡工程和绿化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建宁武县医疗集团东寨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业务综合楼项目: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建宁武县医疗集团东寨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业务综合楼项目: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4.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