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豫新发电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服务项目竞谈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点: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标段情况
谈判编号:
标段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豫新发电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服务项目
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范围:
1.服务单位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技术能力,指导并协助企业对已完成的现有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按照“指南”和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及聘请专家团队的要求逐项进行现场梳理和核查,并针对核查发现的不足之处对标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2.根据企业燃煤锅炉运行情况和运行负荷计划,按照“指南”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3.协助并指导企业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经评估监测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后,配合编制评估监测报告并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4.配合企业完成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的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现场核查,并获得核查通过意见。
具体内容以谈判文件为准。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应答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或电子税务局年度财务报表);
3.应答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潜在不良影响的诉讼、仲裁(提供近36个月内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诉讼、仲裁事项清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注册,且不得少于4名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3.应答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项环保类项目验收(至少具有一项涉锅炉类)相关服务业绩。(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与内容)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应答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投河南公司承包商“黑名单”库。
(三)特别说明
1.采购人对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行贿涉案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制度,涉案单位及行贿人(包括其实际控制企业)永久禁入,其投标资格按不合格认定。
2.如潜在应答人就本项目设置的资质资格要求有合理质疑,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发售采购文件事宜
1.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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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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