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云盛酒店装修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云龙区云盛酒店装修改造项目 已由 徐州市云龙区行政审批局 以 徐云政服备〔2025〕2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云盛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市云龙区云盛酒店装修改造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云台路47号淮海国际博览中心一期A-2区酒店及地下车库工程。
2.1.2工程规模:徐州云龙区云盛酒店项目酒店建筑面积共39533.76平方米,地下室后勤区域面积2953平方米。对原土建工程进行内部改造、水电消防、机电、智能化、装修等内容进行改造等,酒店建成后拟聘请专业酒店管理团队开展市场化运营。
2.1.3合同估算价:设计费估算价约552万元。
2.1.4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其中: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经审查完成后20日历天提交全套施工图纸。
2.1.5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未中标投标人设计方案经济补偿:不补偿。
2.2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建筑改造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消防设计、一次机电改造及二次机电设计、室内外灯光专项、室内外标识系统、弱电智能化、景观设计的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报批报审,软装设计方案及施工招标清单、厨房专项及商业部分冷冻机房锅炉房机电专项等酒店装饰装修相关设计,整体施工过程跟踪服务(含配合建筑施工图纸报审、施工图纸会审、实施阶段的设计审核、现场服务、验收)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指导、工程验收及相关部门所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在本企业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合同),业绩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联合体成员方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3.4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12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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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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