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泾源县项目(2026年、2027年)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泾源县项目(2026年、2027年)已由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泾源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泾审批发【2025】1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泾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固原市泾源县大湾乡、黄花乡、新民乡、泾河源镇、六盘山镇、香水镇、沙塘林场共计6个乡镇1个林场。
2.2建设规模:1.营造水源涵养林10027亩,其中:大湾乡628.3亩,黄花乡2175亩,新民乡271.7亩,泾河源镇2860.7亩,六盘山镇797.2亩,香水镇2972亩,沙塘林场322.1亩。 2.封山育林80000亩,其中:黄花乡48124.9亩,香水镇31875.1亩。3.修建生产作业道30千米,其中:大湾乡2.228千米,黄花乡8.238千米,新民乡0.791千米,泾河源镇6.316千米,六盘山镇0.772千米,香水镇7.677千米,沙塘林场3.978千米。封山育林80000亩。
2.3招标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泾源县项目(2026年、2027年)施工全过程监理。
2.4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十八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三个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泾源县项目(2026年、2027年)营造水源涵养林工程监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泾源县项目(2026年)封山育林工程监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泾源县项目(2027年)封山育林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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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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