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大宗食材配送及粗加工服务项目 (A3包:牲畜(牛、羊、驴)肉类)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TDDS-zb-2025-05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铁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大宗食材配送及粗加工服务项目 (A3包:牲畜(牛、羊、驴)肉类)采购人为北京铁道大厦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牲畜(牛、羊、驴)肉类等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牲畜(牛、羊、驴)肉类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母(集团)公司授权的子(分)公司,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
2.供应商(生产厂家)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件的履约经营能力)。
4.供应商(生产厂家)须具备加工、经销能力,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在经营许可范围内须提供)、相关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5.供应商(生产厂家)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和2024年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及审计报告和公告发布之日前近1年(12个月份)连续的5人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供应商(生产厂家)须具有固定的仓储条件或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场所,能及时满足办公、配送要求。
7.供应商(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及原材料质量保证书(格式自拟),须承诺确保食材进货渠道可靠、规范,食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卫生,符合招标人提出的各种食材的规格及要求。
8.供应商(生产厂家)须确保接触食材相关的工作人员遵守健康卫生上岗制度,不得聘用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员工。
9.所有货物需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10.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近三年内(本项目谈判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12.近三年内(本项目谈判截止期前)不存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铁集团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凡受托为本次谈判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谈判。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国铁集团、铁总服务有限公司规定的相关认证、资质或检测要求等)。
17.供应商必须向代理机构获取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获取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谈判。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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