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奉节县清河水岸东侧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21〕731号(项目代码:2020-500236-78-01-11104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奉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帮扶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奉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奉节县夔州西路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奉节县夔州西路北侧,建设用地总面积11528平方米,拟建公共停车场一栋,建筑总面积 14727.3平方米;地上最大建筑高度17.2米,最大建筑层数地上4层;主要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场平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管网工程、弱电工程、配套设施等相关配套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6646.9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672.27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奉节县清河水岸东侧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