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巫溪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及饮水质量提升项目(后溪河片区)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25〕598 号(项目代码:2508-500238-04-01-85994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券、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溪县长桂乡、大河乡、宁厂镇、天星乡、城厢镇环宁村、门洞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集成水厂 3 座,新建泵站 21 座,新建一体化净水设施 7 座,改建(维修)水池 6 处,新建蓄水池11 座,改建蓄水池 2 座,改建取水坝 1 座,更换消毒设备 1 处,新建提水管道约 4.88km,新建输水管道约 4.78km,新建闸阀井40 座,新建智能水表 4270 套。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671.24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98.1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和现场设计代表及后期服务(含现场服务)等需要完成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可研批复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