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楼配备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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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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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5-57 | |||||||||||
| 2、项目名称:实验楼配备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6,191,912.73元 | |||||||||||
| 最高限价:6191912.7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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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 实验楼配备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采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用实验设备及仪器,实验楼其他配套设施等。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5.3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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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专项资格要求。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履约承诺函》。 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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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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