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辅助技术工作服务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辅助技术工作招标人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辅助技术工作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本工程新建2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201万TEU。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后方配套的堆场、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等。码头泊位长度950米。项目陆域建设用地82.50公顷,用海面积40.6693公顷。
招标范围: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开展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辅助技术工作,具体服务内容:
(1)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码头水工建筑物部分图纸绘制等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图纸修改和调整;
(2)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道路和堆场部分图纸绘制等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图纸修改和调整;
(3)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生产及辅助建筑图纸绘制等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各生产及辅助建筑的业主需求对接工作;配合完成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图纸修改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水运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国内“5万吨级(含)以上沿海集装箱码头项目”,下同)施工图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辅助技术服务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 情形除外:1)设计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2)设计业绩发生合法承继的,但需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
对类似项目施工图设计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日期为准,业绩认定规模以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规模为准。
对类似项目施工图设计辅助技术服务业绩,技术服务范围应包含水工建筑物、道路及堆场以及生产及辅助建筑物等专业内容;业绩认定时间以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日期为准,业绩认定规模以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规模为准,业绩认定技术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
(4)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运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级别职称资格,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负责同类项目的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近3个月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其个人任职的报告扉页或合同关键信息页或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其他主要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i)水工建筑物分项负责人:1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ii)道路和堆场分项负责人:1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iii)生产及辅助建筑分项负责人:1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有)、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财务能力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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