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DTWB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线路设备设施维保劳务外包Ⅳ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具备招标条件的广州地铁线路设备设施维保劳务外包Ⅳ标段维保工程劳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对广州地铁七号线一期、广州地铁三号线、广州地铁三号线北延段、广州地铁三号线东延段、广州地铁十号线、广州地铁APM线正线及各场段的轨道设备在持续运营期间伴随着设备服役年限的增加,轨道线路几何尺寸、结构等缺陷病害增多,当前广州地铁七号线一期、广州地铁三号线、广州地铁三号线北延段、广州地铁三号线东延段、广州地铁十号线、广州地铁APM线轨道专业人员定编无法满足除日常检查以外的轨道设备养、修工作,如维修养护不及时,对列车运营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满足轨道专业生产需求,保障轨道设备在持续运营中保持安全平稳,需增加养修劳务项目开展轨道设备的保养、小修工作。
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
2.2招标内容
项目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维保工作的主要内容为:钢轨、道岔、轨枕、路基、道床、道口及标志、连接零件、车挡等轨道附属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含TQI综合整治)、综合维修、应急抢险及线路周边环境整治(不限于除草及清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依据《广州地铁线路维修规程》(规程如有更新,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以下同)及甲方的要求,对线路相关设备进行周期性的检查,轨距、水平、高低、方向、三角坑、曲线正矢、线路位移爬行等进行全面检查,钢轨、轨枕、联结零件、轨道加强设备、钢轨伸缩调节器、道床、车档、道口、路基、标志标记等进行全面查看,并在设备检查记录薄上按要求做好记录。
(2)依据广州地铁维规的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整治,确保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为地铁运营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设备。
(3)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月度保养质量评定工作和季度综合评定工作。
(4)无条件的按照甲方的相关抢险预案或抢险指令进行应急抢险工作。
(5)负责甲方所辖线路相关设备其他委外工程的监护工作,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
(6)完成甲方下达的一些临时性和季节性工作及配合工作。
(7)完成甲方所辖线路周边环境整治(不限于除草及清运)。
(8)负责甲方所辖线路设备,委外合同执行期间的维修、改造的本项目开项清单内的本专业本标段单价包干项目。
(9)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水枪、吸尘器等工器具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水沟、道岔区域、标志牌等设备的环境卫生定期开展清洗。
(10)按甲方的要求开展防洪应急响应,包括但不限于值守、巡视、应急处置等。
2.3工期要求
(1)建设工期:暂定29个月,最终以招标单位要求为准。
(2)缺陷责任保修期:暂定12个月。
2.4招标依据
2.4.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4.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4.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
2.4.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备相应施工劳务备案/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三证一书齐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劳务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不做为强制条件,仅做为商务得分条件)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4.财务要求: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流动资金充裕。
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不合格名单、警示名录、黑名单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投标人必须具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证。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