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平湖火车站隧道口内涝点整治工程(涉铁部分)铁路设备第三方监测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X-2025-66)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平湖火车站隧道口内涝点整治工程(涉铁部分)已由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观澜河流域项目总概算的批复》(深龙发改〔2024〕27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广州安茂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深圳市
2.2建设规模
2.2.1工程范围
项目总体概况:2021 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观澜河流域工程范围涵盖山厦河流域、木古河流域、鹅公岭河流域、君子布河流域、岗头河流域、坂田河流域、五和河流域共7个流域,分布于平湖和坂田2个街道。主要包括源头类排水管网提升工程、市政类排水管网提升工程、暗涵整治工程、总口及点截污整改工程、其他类工程、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管道迁改及保护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代建工程概况:代建工程范围分涉铁工程代建部分和非涉铁工程代建部分:
一、涉铁工程代建部分。涉铁工程代建设部分包含以下内容:
1.K0+000~K0+106.26段排水箱涵下穿广深铁路K126+199处(顶进1-6.0m×3.0m排水箱涵64.8m、现浇1-6.0m×3.0m排水箱涵42.26m),含顶进排箱涵基坑1座,既有塘口排水暗涵接驳19.08m。
2.K0+106.26~K0+292.82段顶进2-φ2800mm×280mm排水圆管涵349m,含量顶管工作井2座、接收井1座。
3.涉铁工程相关铁路设备设施防护与迁改。
二、非涉铁工程代建部分包含以下内容:
1.K0+292.82~K0+370.46段顶进2-φ2800mm×280mm排水圆管涵148m,含顶管接收井1座。
2.群亿货场(水门路出入口侧)WB11井(不含井)~WA1井(含井)~WA8(含井)段污水管道迁改,其中d120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质量等级Ⅱ级)管道长度193m,DN400(SN12.5)高性能硬聚乙烯PVC-UH管21m,DN1200焊接钢管(Q235)长度31m。
3.群亿货场(水门路出入口侧)YA1井(含井)~YA10井(含井)段雨水管迁改,其中d120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质量等级Ⅱ级)管道长度18m,DN1200焊接钢管(Q235)长度21m,1000mm×800mm排水沟46m,1000mm×1000mm排水沟63m,600mm×600mm排水沟55m,1000mm×1000mm盖板涵26m。
4.上述非涉铁工程代建部分所引起的管线迁改与保护,既有排水管道灌浆废除,现状沟渠破坏及恢复等内容,具体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重点控制工程:该项目重点工程为广深铁路 K126+199 处新建排洪箱涵顶进施工。待铁路手续办理完成后,先将施工范围内的建筑、管线等既有附着物进行迁改与防护,进行顶进工作坑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顶进工作坑内附属施工,下穿铁路段(K0+042.26~K0+106.26)顶进箱涵(长度64.8m,节长为16+15+2×16.5)分节预制养护待强,顶进箱涵施工完成后进行铁路东侧(K0+000~K0+042.26)基坑、现浇箱涵施工。
广深铁路属于国家高速铁路。根据《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运输监〔2021〕31号)、《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调〔2021〕160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广州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的通知》(广铁施工发〔2021〕100号),该项目属于高速铁路营业线Ⅲ级施工。
2.2.2主要技术标准
排洪箱涵混凝土强度等级C40,抗渗等级不小于P8,排洪箱涵设计活载为铁路ZKH活载,内涝防治重现期为10年一遇,结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
2.2.3本次招标范围:监测范围为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内涝整治部分)——平湖火车站隧道口内涝点整治工程(涉铁部分)范围内各土建工程项目相对应的铁路设备第三方监测服务工作,具体监测方案以铁路设备管理单位审核的为准。
2.2.4 监测对象及范围:以铁路股道数量设置监测组,该区域 7股道,设7个监测组,另接触网立柱根据通视条件,左右场各设置1个监测组,计2组。本项目监测组共计9组。
监测项目:包含铁路钢轨、路基、线路架空桩的水平竖向位移。电气化立柱的竖向和倾斜。
2.3工程总投资137488.57万元,本项目最高招标限价为216.043951万元。
2.4技术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5项目监测工期为210天(含工后30天)。
2.6标段划分: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其中认证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或工程监测。
-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近 3 年)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铁路或地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类似工程等施工期间对运营铁路既有设备变形监测项目业绩至少1项。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或地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监测经历,且至少参加过一项铁路营业线既有设备监测经历。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
(5)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或地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监测经历,且至少参加过一项铁路营业线既有设备监测经历。具有较强的工程管理和处理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熟悉监测工程程序,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
(6)监测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监测工作经历,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
(7)第三方监测机构不得与被监测工程的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在近三年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投标人存在近三年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测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8)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9)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10)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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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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