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一期)热源厂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北经发字[2025]8号文件关于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一期)热源厂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新材料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宝冶(长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一期)热源厂项目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项目编号:CCS20251124FJSZ03001001(ZJR(JL)-2025-016)。
2.3 设备名称:锅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内,兴盛大路和福德大街交口东南侧规划供热建设用地内。
2.5 招标范围:2台30t/h、1台50t/h燃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工程、 工艺管道工程等。
2.6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5月1日前安装调试完成。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最高投标限价:1582.38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锅炉B级同等及以上、压力容器D级同等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B级同等及以上);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0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投标人以制造商身份或以代理商身份投标不作为评标依据;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由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或两个或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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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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