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推进项目(一期)—九庄镇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5)建字第114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烽县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推进项目(一期)—九庄镇已由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息烽县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推进项目(一期)-九庄镇实施方案(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息发改项字【2025】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息烽县九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息烽县九庄镇和平村、堰坪村、新沙村、天鹅村、腰寨村、清堰村; 2.2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庭院收集井103座,三格化粪池31座De50-De200U-PVC排水管15945米;DN200-DN300HDPE双壁波纹管2584米;根据实际情况修建0.5-3.5立方米不等的沉淀池976个,操作台1294个;700×700混凝土检查井67座。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项目总投资:649.99万元,本项目预算:505.894802万元 2.5 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类项目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