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机关 小淀镇生活垃圾清运及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CZB-C-2025077)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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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机关 小淀镇生活垃圾清运及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CZB-C-202507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C-2025077
项目名称:小淀镇生活垃圾清运及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3.312万元
最高限价:453.31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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