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榆能横山电厂二期2X1000MW机组项目工程热工B标段专业分包
询比采购公告
榆能横山电厂二期2X1000MW机组项目工程热工B标段专业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分包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榆能横山电厂二期2X1000MW机组项目工程热工B标段专业分包
1.2 采购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3 釆购机构: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8885851.71元
1.5 采购项目概况:榆能横山电厂二期2X1000MW机组项目工程热工B标段专业分包:3号机组集控室、工程师站、供水、化水、循环水、3号机组汽机侧全部热工安装工作:汽机侧DCS分散控制系统、汽机房本体辅机所涉及的汽、水、油、气控制系统、凝结水精处理控制系统及附属控制系统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工程,锅炉补给水扩建处理仪表控制系统;化学加药仪表控制系统;制氢站扩建仪表控制系统;化学废水处理/机组排水槽系统;净化站及综合水泵房等扩建仪表控制系统;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扩建仪表控制系统;空冷仪表控制系统;辅机冷却水仪表控制系统;工业水(疏干水、中水)扩建处理仪表控制系统;空压机及压缩空气仪表控制系统;空调仪表控制系统等本标段范围内各类仪表及设备安装,电缆桥架及二次设计分支桥架制作安装(含支吊架、接地),电缆保护管预埋及制作安装(含支吊架、接地),电缆敷设,电缆接线,防火封堵及涂料,盘箱柜基础(支架)制作安装,接线盒、仪表阀门安装、导管敷设(含不锈钢类、碳钢类、合金钢类、铜管类等,含气源管、伴热管(若有) 、仪表伴热及管道伴热电缆敷设安装等,含取源部件安装等)、设备接地、铁构件制作安装等,本标段范围内机组性能试验测点、元件的安装和性能试验配合、以及辅材供应,标段内设备相关的单体调试及配合分系统调试配合及整套启动试运,缺陷消除、直至机组移交前的修改、变更和缺陷的处理和施工范围内的检测、取证、电缆及防火材料第三方检验、工程资料的整理报审并配合甲方资料移交以及甲方安排的其它项目,部分材料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1.6 成交分包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榆能横山电厂二期2X1000MW机组项目工程热工B标段专业分包:3号机组集控室、工程师站、供水、化水、循环水、3号机组汽机侧全部热工安装工作:汽机侧DCS分散控制系统、汽机房本体辅机所涉及的汽、水、油、气控制系统、凝结水精处理控制系统及附属控制系统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工程,锅炉补给水扩建处理仪表控制系统;化学加药仪表控制系统;制氢站扩建仪表控制系统;化学废水处理/机组排水槽系统;净化站及综合水泵房等扩建仪表控制系统;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扩建仪表控制系统;空冷仪表控制系统;辅机冷却水仪表控制系统;工业水(疏干水、中水)扩建处理仪表控制系统;空压机及压缩空气仪表控制系统;空调仪表控制系统等本标段范围内各类仪表及设备安装,电缆桥架及二次设计分支桥架制作安装(含支吊架、接地),电缆保护管预埋及制作安装(含支吊架、接地),电缆敷设,电缆接线,防火封堵及涂料,盘箱柜基础(支架)制作安装,接线盒、仪表阀门安装、导管敷设(含不锈钢类、碳钢类、合金钢类、铜管类等,含气源管、伴热管(若有) 、仪表伴热及管道伴热电缆敷设安装等,含取源部件安装等)、设备接地、铁构件制作安装等,本标段范围内机组性能试验测点、元件的安装和性能试验配合、以及辅材供应,标段内设备相关的单体调试及配合分系统调试配合及整套启动试运,缺陷消除、直至机组移交前的修改、变更和缺陷的处理和施工范围内的检测、取证、电缆及防火材料第三方检验、工程资料的整理报审并配合甲方资料移交以及甲方安排的其它项目,部分材料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2计划工期: 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6月18日(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3月1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境内,榆能横山电厂一期2X1000MW场地西侧,老横山电厂南侧。
2.4质量要求:相应工程的验收标准符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T5210-2018《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及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对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
2.5 安全目标:响应人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相关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法律法规及规程,以及榆能集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标准。同时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提高电力建设过程安健环管理水平,保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设备和环境安全。在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移交生产各阶段,应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每阶段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及评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风险预控措施,全过程严格落实监督管控,创建一流现代生态型能源企业,实现机组全寿命周期内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目标。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分包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分包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分包商施工人员需要进行实名制,每月月初将现场施工人员考勤记录报送采购人审核。
(2) 财务要求:分包商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主要包含: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 业绩要求:分包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火力发电厂类似工程合同业绩两份。分包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
(4) 信誉要求:分包商具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分包商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分包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分包商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建造师证书安全 证书。项目经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日)须至少具有一个火力发电厂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分包商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
3.2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间内的;在最近3年内有严重违约,或近2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或近1年内发生一般事故的,负有(同等或主要或全部)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响应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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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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