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SLZGC-2025-09-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
一、招标条件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示范工程(2023-2025年)雍水河流域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已由宝凤财建发〔2025〕43号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宝凤水发〔2025〕233号批准项目招标实施方案,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凤翔区东风水库灌溉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鸡市凤翔区
2.2工程规模:主要为西干河生态治理工程、东干河生态治理工程和东湖生态治理工程。共新建护岸工程4642m,治理河道长3820m;新建3处6座生态拦水坎工程及河道绿化;新建生产道路2.39km;新建漫水桥2座、取水口1座、补水管线19.574km、排污管线0.392km、阀井及其它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2.3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3827.84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按照本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批复要求,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示范工程(2023-2025年)雍水河流域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划分为1个工程监理标项、11个施工标项、1个水土保持项目标项、1个环境保护项目标项、1个工程质量检测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标项名称:
施工Ⅰ标项(二次):西干河生态治理工程;
ⅩⅢ标项(二次):项目环境保护工程;
XIV标项(二次):工程质量检测。
2.6招标范围:
施工Ⅰ标项(二次) 西干河生态治理工程:新建护岸工程891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工程长549m;右岸新建护岸工程342m。
ⅩⅢ标项(二次) 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负责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及管理与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项目第三方竣工验收等工作。
XIV标项(二次) 工程质量检测:负责整个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Ⅰ标项(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即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类似或相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网查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施工经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承诺真实性的法律责任自负);
6、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技术负责人;
7、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程款被投诉的情况;
8、投标人在本工程拟投入的所有投标人员、管理人员须提供在本公司缴纳近一年(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9、评标时对企业及项目经理、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10、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ⅩⅢ标项(二次)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管理与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项目第三方竣工验收的履约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即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的环境保护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6、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ⅩⅣ标项(二次)工程质量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量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即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5、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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