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5-DLGK-C0100-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数量:1项;服务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城厢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提交此函)。3.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因国家“多证合一”改革政策,各地证照整合未统一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其他的已融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证照,投标人应按其所属省市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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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