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520522-04-05-9169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西市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名称)已由黔西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市农复(2025)86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西市金碧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黔西市金碧镇新富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8366.45平方米(约12.54亩),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6375.50平方米(约9.54亩);规划建筑面积 5004.17平方米,本期实施1893.77平方米;其中加工中心432.00㎡,烘干中心/育秧中心/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共1445.30㎡,附属设施(值班室):16.47㎡。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及设备采购(稻谷加工设备1套,油坊设备1套,育秧中心全自动播种流水线1套,又车1台,暗室控制设备1套,塔式烘干机(30吨)2台,应急设备1项)等。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4项目总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土建工程费用360.83万元,设备采购工程103.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00万元(详见总投资估算表)。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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