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心城区十五分钟生活圏(社区级)配套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心城区十五分钟生活圈(社区级)配套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二、规划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使用情况的调查与评估工作,识别现状存在的不足与短板,提出15分钟生活圈体系构建策略,进一步推广宣传生活圈理念,完善生活圈规划体系,推广全市生活圈覆盖规模,在规划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
三、规划依据
1. 《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自然资源部);
2. 《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 (试行)》(住建部,2021年);
3. 《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住建部办公厅,2021年);
4. 《关于做好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宁省住建厅,2022年);
5.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2023 年);
6. 其他相关政策。
四、规划任务
1. 聚焦居民特征、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出行环境和区域差异化五个方面,对现阶段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调研,从数量、规模、服务能级、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发现短板;
2. 围绕居民日常活动搭建标准框架,构建15分钟生活圈标准体系,分类型分要素引导,匹配居民多元需求;提出15分钟生活圈构建策略,制定有效的空间利用措施;
3. 提出社区生活圈的发展目标、配置标准和布局要求。结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类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各等级生活圈的配建标准、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五、技术要求
项目成果包括文本及图件两部分组成。文本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现状评估、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实施计划等相关内容。图件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图、十五分钟生活圈体系图等内容。文本及图件成果应满足国家和省市有关成果质量的要求。
六、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规划师且具有城乡规划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或土地资源管理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少于3人,具有城乡规划或土地资源管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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