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潮州市“百千万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材、管材、建筑幕墙用氟碳铝单板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5ZB-CZQBW-2025-0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省潮州市“百千万项目”工程子项目:“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金砂片、华美片)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扩延项目(第一区域)设计总承包项目”、“潮安城区文体综合街区地下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潮州市潮安区城市更新改造(一期)项目(登塘片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及“潮州市潮安区第三水厂供水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业主为潮州市潮安区政府、归湖镇政府、潮州市潮安区万润水务有限公司等,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潮州市“百千万工程”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地材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潮州市,主要包含潮州市潮安区下属四个镇:浮洋镇、庵埠镇、彩塘镇、归湖镇等施工项目;1.浮洋外立面刷漆提升及前场道路提升;2.归湖镇金舟岛与陈吊王山地公园建设;3.污水管网改造提升;4.潮汕站贵宾室改造提升;5.X813道路两侧停车站及栏杆刷漆等工程。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地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官方平台通报。同时,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管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球墨铸铁管与钢管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球墨铸铁管与钢管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官方平台通报。同时,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商或代理商可参与多包件投标,并可中标多个包件。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1.3铝单板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官方平台通报。同时,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