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12-000201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2026年度大宗物资
三、采购单位: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5-12-10 09:00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5-12-12 09:00
九、交货时间: 2026-01-01
*十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 1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2026年度大宗物资 | 13%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2026年度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液碱批次) | 批 | 1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采购的处罚期间内。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
5. 响应单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响应单位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氢氧化钠(烧碱)。
8.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运输资质或与其签订承运合同运输企业的相关运输资质(营业执照,承运合同,适用于酸碱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相关资质证书等)。
9. 供应商自2022 年1 月1 日至报价截止日不少于3 项工业液碱销售业绩且累计销售业绩不低于100 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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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