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东方物探2026-2027年度青海物探分公司地震勘探项目运输服务业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东方物探2026-2027年度青海物探分公司地震勘探项目运输服务业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5S-BID08-0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方物探2026-2027年度青海物探分公司地震勘探项目运输服务业务框架协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物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6-2027年青海物探分公司承担的勘探项目主要集中在青藏高原柴达木盆地和西藏羌塘盆地,平均海拔2600米-6000米,日夜温差大,属于典型的高原气候。地表以砂滩、碱壳地、风蚀残丘、高原草甸为主,主要城镇有茫崖、格尔木、大柴旦、德令哈、天峻等;其次包含部分祁连山南麓天峻县境内、西藏藏南藏北区域、甘肃省祁连山山前、内蒙古阿拉善、宁夏等区域。有国道、县道、以及简易道路到达工区,社会依托条件差。地震勘探项目生产所需专用电缆、推土机、挖掘机、营房车、车装钻机、震源车、发电机、沙驼卡车等特种设备、生产生活物资,以及生产生活用水需要从项目间、附近城镇、敦煌、涿州、新疆以及其他地区长途搬迁运输至项目所在地及返回指定区域。

2.2招标范围:勘探项目特种设备平板运输(震源、挖掘机、推土机、仪器车、钻机、沙驼卡、营房车等);采集设备货物运输(大小线、电瓶、站体等);生活生产物资货物运输(炊事用具、床、炮线、小油品、后勤保障等物资);生产生活用水运输等。

(1)服务内容:按照青海物探分公司地震勘探项目实际,将项目所需的各类生产生活物资、特种设备、采集设备、生产生活用水等使用平板车、货车等运输工具运送到项目所在地及返回指定区域。

(2)预计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预计总金额1800万元(含税),不划分标包。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中标人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2026-2027年度青海物探分公司地震勘探项目运输服务业务框架协议招标价格控制价

车型

铺装路面运程≤600公里

铺装路面运程>600公里

非铺装路面运程≤600公里

非铺装路面运程>600公里

空返系数

 

(元/吨·公里)

(元/吨·公里)

(元/吨.公里)

(元/吨.公里)

 

平板运输

0.30

0.29

0.50

--

0.30

 

货物运输

0.34

0.33

0.46

--

--

 

生产生活用水运输

0.35

--

0.46

--

--

 

注:1、西藏地区运输固定系数1.14,从普通地区到西藏地区运输按总里程确定单价。

2、运输费用=普通地区里程*单价+西藏地区运输里程*单价*固定系数

3、生产生活用水运输60km以内按60km计算,大于60km小于120km按120km计算,大于120km按实际里程计算。(不包含生产生活用水费用)

4、控制价含9%可抵扣的增值税。

 

 

(3)服务地点:青藏高原柴达木盆地、西藏羌塘盆地及项目所在其他区域。

(4)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支付。

(5)计价方式:按元/吨•公里的方式。

(6)报价方式:百分比报价(按照招标控制价报下浮率)。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4中标人数量:不超过3家。

2.5中标执行价格:本项目执行中标人各自投标报价。

2.6项目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物探分公司。

2.7适用范围:本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含分公司)在本探区(或非区域一体化探区)的货物运输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如投标文件对下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

3.2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营运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证》,营运证主证和副页必须齐全,编号必须相同,齐缝章必须相合,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上所载的经营范围与实际提供的道路运输服务相符。

3.3设备要求:

(1)提供的20吨以上的平板和货物运输车以及生产生活用水水罐类运输车辆(自建、购置或租赁)至少5台,其中自有车辆(自建或购置)至少2台。

(2)自建车辆生产商提供自建证明,购置车辆提供对应购置发票扫描件,租赁车辆提供完整的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期包含本框架服务期限)。

(3)提供的车辆状况良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必须在使用年限及检验有效期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提供服务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以及对应的机动车行驶证等。

【备注:①自建、购置或租赁设备要列明细表,后续所附证件要与之相对应;

②本条款要求提供的证件均需要原件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③扫描件若模糊不清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4)运输车辆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监控终端,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具有智能监控报警技术的监控装置(须提供清单和安装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相关业绩。

(2)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对应相应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

(3)模糊不清或不是公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5财务要求:

(1)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2)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1年,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当年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须附查询截图】

(2)投标人未受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淘汰、投诉或列为黑名单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附查询截图】

(4)投标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须附查询截图】

(5)投标人不存在以往合作中履约记录不良或根本性违约,未与招标人或其所属单位发生诉讼仲裁纠纷的。【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未发生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投标人未被媒体或网络负面报道,产生不良影响的。【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9)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金额占该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的)。【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能转包和分包。

(3)潜在投标人涉及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严重违约、重大诉讼或仲裁等履约风险,状态仍未消除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潜在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招标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基层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构成投标将被否决的条款。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湖南销售公司审计咨询服务采购

下一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4年新增页岩油部署及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