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日照兖申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租赁项目;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大众迈腾轿车 |
1.4T |
辆 |
1 |
1.2实施地点:日照兖申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公务活动范围;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12个月。
1.4最高限价:6万元 (含税,税率:1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现金支付、转账、电汇、其他;
1.6质量/服务标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用户的利益,全面履行投标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管理,积极开展业务,优先服务用户,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车辆租赁服务工作。
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需合法手续的车辆,车辆使用中产生的油料费、高速费、停车费、住宿费、餐费、驾驶员工资、违章处理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因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因人为情况导致车辆损坏等造成的车辆折旧费由采购人承担。车辆保险齐全有效,车辆的保险、正常维护保养(三滤)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交通事故除外)。
保证车辆各项设备、设施完好;车辆应具备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其中:车辆钥匙、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及灭火器、备胎、故障警示牌是随车必备物品。如车辆发生足以影响本协议履行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车辆须购买以下车险的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300万元)、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机动车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及符合营运车辆要求的其他保险险种。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
供应商应具有专门设立的服务团队,并配备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异议及服务投诉等事宜。
供应商应及时处理用户投诉,接受用户的意见和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用户。
用车期间在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应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
车辆在租赁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及时提供救援服务。区县内发生车辆故障须30分钟内现场响应。若60分钟内不能修复,须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辆,以保障甲方用车服务。
供应商应选派具备相应资质且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提供租赁服务。如需临时调换车辆(但不允许转包)须征得用户同意。
若采购人对租赁车辆加装定位系统,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为用户提供定位数据管理,所有数据能做到为用户保密。加装定位系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业绩要求:自2021年以来车辆租赁合同不少于三项;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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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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