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金园工业片区产城融合示范区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陇头通用厂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CGSQ-20251031-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汕头市金平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本次设备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金园工业片区产城融合示范区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陇头通用厂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汕头金平工业园区金园工业片区产城融合示范区配套建设项目一期(陇头通用厂房工程)施工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岐山街道陇头社区。项目主要改造建设产业服务设施,其中智慧产业园(陇头A片区) 建设规模:1栋6层厂房 ,围墙,总建筑面积47225.28㎡, 其中,厂房A面积46639.78㎡, 配套建筑面积 85.5㎡。计容建筑面积:46725. 28㎡,容积率:3.116,建筑密度:41.62%。围墙长度为356.17米。智慧产业园(陇头B片区)建设规模:1栋18层高层综合楼,1栋4层裙房,总建筑面积27158.93㎡,其中,高层综合楼面积11110.61㎡,裙房面积15532.77㎡。计容建筑面积:26643.38m²,容积率:4.998,建筑密度:52.79%。本标段计划工期:550天,竣工日期:2026年2月14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客货梯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设备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完整的三证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招标设备年安装20部以上,需提供购买设备的发票,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设备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检验报告必须具有CMA标志,其他无CMA标志的检验报告视为无效;每种设备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招标设备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设备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6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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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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