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用光纤顶板与激光围岩动态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34-ZB-251133577、SXMTZB2501H-130(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用光纤顶板与激光围岩动态监测系统(招标项目编号:JNB334-ZB-251133577、SXMTZB2501H-130(G)),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装备计发字(2025)15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矿用光纤顶板与激光围岩动态监测系统。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用光纤顶板与激光围岩动态监测系统:
标段(包)内容: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矿用光纤钻孔应力监测系统 |
/ |
套 |
1 |
/ |
配置明细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 |
井上部分 |
|||
| 1 |
工业计算机 |
台 |
1 |
|
| 2 |
矿用光纤钻孔应力监测系统(软件) |
套 |
1 |
|
| 3 |
LED显示屏 |
套 |
1 |
|
| 二 |
井下部分 |
|||
| 1 |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光纤顶板动态监测主机 |
台 |
2 |
|
| 2 |
矿用光纤钻孔应力传感器 |
支 |
150 |
|
| 3 |
矿用光纤分线盒 |
个 |
200 |
|
| 4 |
光纤分路器 |
个 |
200 |
|
| 5 |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编制屏蔽聚氯乙烯护套 |
米 |
2700 |
|
| 6 |
煤矿用通讯光缆 |
米 |
3600 |
|
| 7 |
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
米 |
2600 |
|
2.3 交货地点: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库或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用光纤顶板与激光围岩动态监测系统,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主要货物【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光纤顶板动态监测主机(或矿用光纤顶板动态与压力监测系统主机)、矿用光纤钻孔应力传感器】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配置明细表中井下部分第1、2项内容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2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矿用光纤顶板与激光围岩动态监测系统供货业绩【合同的供货明细中须包含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光纤顶板动态监测主机(或矿用光纤顶板动态与压力监测系统主机)和矿用光纤钻孔应力传感器】(一个合同中可以同时体现的或不同合同中分别体现供货业绩的,可合并作为一个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4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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