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金山湖水库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2025〕6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管理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南川区蓝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重庆市南川区蓝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川区头渡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尾水提标人工湿地工程。其中: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主要为新增界桩100个、界标13个、交通警示牌13块、宣传牌4块、隔离网6850米、活动门9扇、视频监控11个、导流槽4230米、应急池3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为新建3 立方米三格式化粪池192座,配套DN100PVC-U管道约6260米、DN80污水管2150米、A700钢混检查井80座;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主要为构建道路干植草沟6350米;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为构建水位变幅区生态缓冲带20680平方米、绿篱隔离带3445米、陆域生态修复区340170平方米;尾水提标人工湿地工程主要为构建人工湿地12700平方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3072.1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687.45万元
2.4 招标范围:(1)勘察设计:包括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以及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及后期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2)建安部分: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
☑施工工期: 320 日历天;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4.1款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4.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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