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埃尔哈托光伏发电站项目储能系统设备谈判采购公告
尼加拉瓜埃尔哈托光伏发电站项目储能系统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尼加拉瓜埃尔哈托光伏发电站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463399。
1.3 采购人: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项目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
1.6 采购项目概况:尼加拉瓜埃尔哈托光伏发电站项目地处尼加拉瓜Matagalpa省Dario市附近,西经86.085649°,北纬12.730815°,距离首都马那瓜市中心约97公里。项目区域总用地面积约106公顷,项目总工期18个月,生产运行期为25年,所发电能全部上网。根据项目现场勘察区域,区域地质构造较为简单稳定,无地质灾害迹象。场区海拔约470米,地势平缓,起伏较小,整体地形条件较好。本项目建设装机容量69.1MWp光伏发电站,配套新建1座24.9kV开关站、138kV升压站和3.45MW/6.9MWh储能电站。升压站内安装2台容量为40MVA的主变,通过2回138kV输电线路π接接入场区南侧的138kV输电线路(TERRABONA-SEBACO),线路长度约250米左右。项目系统全寿命运行时间为25年。
1.7 包件划分: /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的供货范围包括下表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及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试验、工厂见证、出厂验收、工厂培训、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交货、技术文件、设计联络、工地开箱检验、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的技术服务等。供货范围表是采购人最低要求,供应商应根据各系统技术要求负责完善供货范围内容,保证系统功能及完整性。供应商所供设备需要满足尼加拉瓜电网公司的要求,并保证通过尼加拉瓜电网的验收。由此带来的各类费用均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
(1)储能系统设备
表2-1 储能系统设备供货范围表(由供应商修改及细化补充)
| 序号 |
项目需求 |
供应商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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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元件规格和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元件规格和主要参数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
| 1 |
储能电池集装箱系统 |
箱式储能设备 1.725MW/3.45MWh,并网电压等级 24.9kV |
套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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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每套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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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储能电池 (含电池架) |
磷酸铁锂电池,直流侧配置容量≥3450kWh,充放电倍率=0.5C,含电池簇、开关盒、BMS系统等。采用 314Ah或280Ah 磷酸铁锂电芯 |
套 |
1 |
||||
| 1.2 |
交直流控制柜 |
集成保护功能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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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冷却系统 |
温度范围满足电池集装箱运行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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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消防系统 |
含(可燃气体检测+排风、全氟己酮或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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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BMS 电池管理系统 |
采用多级架构满足对单体电池、电池簇等分层控制和管理。与PCS、EMS、监控屏等进行通信,实现诊断报警和对PCS充放电的控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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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线缆组件 |
应提供箱体内CCS,及与PCS、升压变之间链接的动力、控制、通讯等线缆等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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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箱体及附件 |
集装箱,含照明及箱内设备间连接线缆等 |
套 |
1 |
||||
| 2 |
储能变流升压系统 |
额定功率≥1725kW,交流输出24.9kV/60Hz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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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每套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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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储能变流器 |
单台PCS额定功率≥200kW,三相三线。 |
台 |
供应商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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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升压变压器 |
干变,三级能效,双绕组, 24.9kV/0.8(最终以PCS出口电压为准),Yd11, 容量≥2000kVA(容量需考虑储能系统用电负荷) |
台 |
1 |
||||
| 2.3 |
环网柜 |
24.9kV,隔离开关+断路器方案 |
台 |
1 |
||||
| 2.4 |
配电柜 |
提供集装箱内辅助系统配电等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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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箱体及附件 |
集装箱,含照明、温控系统、消防系统、电池架、 散热风道及箱内设备间连接线缆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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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MS控制系统 |
实现储能系统能量管理和协调控制,满足光储一体化协调控制,能够接入SCADA系统、接受一次调频及AGC/AVC 等自动控制装置的指令,支持远程调度,最终满足尼加拉瓜电网接入验收要求,由供应商详列配置分项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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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储能系统线缆 |
其中:应提供储能系统内部及之间的高低压电缆、通信线缆和配套电缆终端头、接线端子等,品牌应为知名品牌;最终数量以图纸确认为准,满足工程需要。仅24.9kV高压电力电缆由采购人负责。 |
套 |
1 |
||||
| 5 |
相关认证或服务 |
供应商应能提供电池的IEC/UL认证;进行并网测试,确保与24.9千伏电网的并网兼容性。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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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储能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需接入升压站安全监视系统,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必需的软件、硬件、线缆及设计、协助系统调试工作;
②储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是一个独立的系统,负责储能区域的火灾报警和消防联动,同时具有通讯接口,做为一个子系统接入升压站火灾报警系统,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必需的软件、硬件、线缆及设计、调试工作;
③每个电池仓的最大重量不超过28吨。
(2)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表2-2 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范围表(供应商填写)
| 序号 |
名 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注:①备品备件与原件应具有相同的材料和质量,可以互换,并经过与原件同样的工厂检查和试验。备品备件应包括必需的安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必备的备品备件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②专用工器具是为便于储能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安装、搬运、运行、维修所必需的。供应商应提供专用工器具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③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上表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储能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储能设备运行品质都是必要的话,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由供应商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技术服务
包括设计联络会,组织工厂试验,技术培训,现场安装、试验运行技术指导服务。提供所有合同设备的图纸、安装说明书、技术资料、试验资料等技术交底。供应商应派出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现场安装、启动、试验、试运行提供技术指导,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采购人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4)设备运输指导
供应商负责对储能系统设备的全过程运输、吊装、存放等工作进行指导。
(5)保险
供应商负责从储能系统设备出厂及国内陆运到指定的中国国内港口卸至指定位置的全过程保险。
2.2 交货期:储能系统设备需在同一生产批次内完成。合同签订45日内完成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甲方提前14天通知乙方,乙方需承诺设备交货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中国国内港口交货。
2.4 物资质量标准:严格遵守附件:《尼加拉瓜埃尔哈托光伏发电站项目配套3.45MW/6.9MWh储能系统技术规范书》要求。
2.5 补充说明:(1)具体供货范围、技术要求、服务内容以附件:《尼加拉瓜埃尔哈托光伏发电站项目配套3.45MW/6.9MWh储能系统技术规范书》规定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应具有圆满地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响应项目的财务能力和资金实力、质量保证能力和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能力;
(3)应提供近3年的储能系统中主要子单元及主要元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中的主要参数应满足本次采购的储能系统需求;
(4)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2 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1.3 业绩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过单项合同容量50MW/100MWh及以上储能电站储能系统项目供货业绩,且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容量10MW/20MWh及以上储能电站储能系统国际项目供货业绩,并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电池单体、BMS、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两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供应商研发或制造产品);
响应产品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储能设备供货累计总容量业绩不得低于1.5GW/3GWh;
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为包含合同首尾页、主要参数/设备供货清单页的业绩合同或同等证明文件。
3.1.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供应商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单位暂停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页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供应商,禁止期内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1.5 其他要求:供应商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别对项目响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近3年(以判决书生效时间开始)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开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如有任何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 9 时 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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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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