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2026-2028年度系统运维及维保升级服务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2-1-066)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北分公司2026-2028年度系统运维及维保升级服务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华能华北分公司2026-2028年度系统运维及维保升级服务招标
2.1.2服务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座西区三层
2.1.3项目简况:华北分公司于2013年成立,是华能在京津地区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主体和利润实现中心,对华能在京津电力企业进行全面管理,履行对外协调、发展、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等职能,所辖企业有北京热电厂、杨柳青热电厂、天津IGCC、天津临港燃机。截至2015年底,分公司运行发电装机容量369.64万千瓦。华北分公司秉承华能“三色”公司的理念,坚持以安全供电为基础,认真履行节能环保责任,积极探索清洁高效的煤电发展道路,逐渐形成以燃料清洁高效利用为方向、热电联产为路线、清洁火电为主体、新能源项目为支持的经营格局,为京津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环保、优质、高效的能源保障。
2.1.4服务期:
2.1.4.1 系统运维服务,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1.4.2 维保升级服务,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
2.2.1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包括运维服务包括计算机应用及网络系统、大数据平台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机房设施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办公信息设备、网络通讯设备、门禁等安保设备和电话通讯设备的软硬件维护和其他属于计算机及信息系统范围的工作。
2.2.2 系统维保升级服务,根据现有系统采购原厂端点安全系统的维保升级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4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1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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