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2026-2027年运输项目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2-1-089)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2026-2027年运输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采购为服务类采购,采购范围为曲阜电缆公司主营产品的运输服务工作。最终运输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根据运输货物线路共分5个标段:
标段1:山东,河南,山西。
标段2: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辽宁,吉林。
标段3: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湖南,重庆,浙江,安徽,江苏,上海。
标段4:四川,云南,贵州,甘肃,宁夏,陕西,湖北。
标段5:西藏,新疆,海南。
具体地点:各运输线路内,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服务期限: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累计货物运输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复印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12月3日9:00起至 2025 年12月10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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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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