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KCZC2025-12
项目名称:成县消防救援大队抛沙镇小型消防救援站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4136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9.4136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成县消防救援大队抛沙镇小型消防救援站装修改造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材料;(1)营业执照: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中小企业证明材料;(10)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4日 至 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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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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