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SZ-20250397SZJZ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皇岗口岸旗楼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06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6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进口/本国设备
备注
1
电梯设备
1
本国设备
2
电梯安装调试
1
本国设备
3
液晶触控电梯外呼
7
本国设备
4
定制电梯轿厢多媒体全彩色液晶触控操纵盘
1
本国设备
5
电梯大门套
7
本国设备
6
电梯多媒体语音报站
1
本国设备
7
天然大理石拼花地板
1
本国设备
8
轿厢顶部装饰
1
本国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1.确认方案合同签订后3日历日内,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工程部分的电梯井道和幕墙设计方案提供修改意见,与采购单位、工程部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召开现场会议,确认修改方案并以纪要的形式确认签字。2.备货期间方案确认后,供应商应在30个日历日内准备好电梯和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待电梯井道和玻璃幕墙施工完成后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前,供应商应负责解决电梯保管等相关问题。3.运输安装调试得到采购单位的可安装调试通知后,供应商应保证在5个日历日内将电梯运送至安装地点,并于20个日历日内完成电梯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4.检验和验收安装调试完成后,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并于10个日历日内颁发合格证,颁发合格证后,双方再次对标的货物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相关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家,原件备查)。 (2)①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④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谈判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①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投标人如为销售商须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及所投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 至 2025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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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