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陕西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已由水利部以《陕西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19〕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省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陕西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
2.2工程概况:东庄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黄河二级支流泾河下游峡谷末端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叱干镇、淳化县车坞镇交界处,距西安市约90公里。水库总库容约32.76亿立方米,水电站装机规模110兆瓦,最大坝高230米。工程的开发任务以防洪减淤为主,兼顾供水、发电和改善生态等综合利用。
2.3招标范围:
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泥沙冲淤监测系统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和技术要求,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和1个设备采购与安装标项。
施工标项主要内容:断面基础设施建设、水文缆道设施建设、无人船测验停泊平台建设、水位站建设、施工围堰、施工临时建筑、临时道路等。
设备采购与安装标项主要内容:测量设备、测船及汽艇测验系统、无人船测验系统、泥沙在线测验设备、泥沙处理设备、水位观测设备、孔口前淤积面监测系统、坝体安全监测系统、平台软件、库区测验队设备等的采购与安装。
2.4计划工期:施工标项:240日历天;设备采购与安装标项:2026年1月上旬~初期蓄水完成至756m,经历一个完整洪水期后,完成试运行及合同工程验收。(最晚不超过2030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项: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凡参与投标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参与投标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2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设备采购与安装标项: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凡参与投标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参与投标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2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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