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22-QYXM-G2025-0009 项目名称:沭阳县2026-2028年度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92.240000万元(采购包1:95.500000万元;采购包2:50.400000万元;采购包3:97.600000万元;采购包4:112.300000万元;采购包5:112.300000万元;采购包6:362.070000万元;采购包7:362.0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执行类别补助标准,不需要报价,因系统格式原因,在开标一览表及明细报价表中投标总价(单价)填写“0”元即可。 采购需求: 对具有沭阳县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经国内三级医院、县级以上残联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或残疾评定专家组诊断评估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残疾儿童开展基本康复服务,各残疾儿童可在沭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招标选定的沭阳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中自主选择相应类别的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本项目共分7个包,具体如下: 采购包1:沭阳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视力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95.5万元/年,三年总计286.5万元。 采购包2:沭阳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智力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50.4万元/年,三年总计151.2元。 采购包3:沭阳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听力言语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97.6万元/年,三年总计292.8万元。 采购包4:沭阳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肢体1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112.3万元/年,三年总计336.9万元。 采购包5:沭阳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肢体2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112.3万元/年,三年总计336.9万元。 采购包6:沭阳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孤独症1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362.07万元/年,三年总计1086.21万元。 采购包7:沭阳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孤独症2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362.07万元/年,三年总计1086.2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各采购包采购需求(本项目以实际发生的服务进行结算)。 开、评、定标顺序:从采购包1到采购包7依次开标、评标、定标。 定标原则: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上述7个包,且可以多投多中,即可以同时中多个包,(但其中采购包4和采购包5按评标顺序中标,不得兼中;采购包6和采购包7按评标顺序中标,不得兼中)。 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采购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采购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采购包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视力残疾康复服务等相关内容。 2.从事医疗康复的视力康复服务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3.从事教育康复的视力康复服务机构应取得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采购包2: 1.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相关内容。 2.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采购包3: 1.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听力言语康复服务等相关内容。 2.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采购包4、采购包5: 1.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等相关内容。 2.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3.从事引导式教育服务的肢体康复机构应取得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采购包6、采购包7: 1.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相关内容。 2.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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