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手工检测询价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
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等技术规范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在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在设备故障期间及其他需要开展手工检测的情况下按照最新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手工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1)中标方对公司手工检测采样点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公司生产工艺,并进行信息收集,熟悉现场取样点位和安全操作措施,确保能够及时高效的开展手工检测工作。
(2)接甲方通知后及时到厂,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恒坤化工排污许可证规定对需要开展手工检测的点位开展手工检测。
(3)中标方需遵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企业环保工作的要求,及时高效的开展手工检测报告,并及时向恒坤化工提供具备法律效应的检测报告。
(4)固定污染源手工监测每个排口监测一天计算为一天,无组织排放手工监测监测一天计算为一天。(监测时间不足一天的均按一天计算),监测天数预估140天,结算按照每天的报价及监测天数计算实际产生费用,据实结算。
具体要求见下表:
标段 |
服务期 |
需求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12个月 |
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 |
299600 |
税率6% |
结算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根据合同要求,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等技术规范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及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手工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后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承兑或现汇的方式进行支付。结算金额=单价乘以监测天数。
2.付款时间:工作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的6%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承兑方式来支付合同款项。
3.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无准入类资质;
2.3人员要求:无特殊人员要求;
2.4财务要求: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2.5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三家以上同类型检测合同扫描件;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23:55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bid.minegoods.com)网站首页最下方“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投标管家”软件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缴纳采购文件费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后为报名成功)。
3.2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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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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