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茹河支流小河石头崾岘水库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茹河支流小河石头崾岘水库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彭审批发〔2025〕167号《关于彭阳县茹河支流小河石头崾岘水库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中央财政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28.68hm²、生态沟渠3.45hm², 砌筑生态格宾护坡10.19km、自然堆石护坡4.30km、浆砌石护坡200m, 建设过水路面3座。2、河湖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工程:恢复水域水生植被10.8hm²、水生态修复区2处6.22hm², 河道基底修复8.3hm², 生境构造13.56hm²,自然石散水坝3024m³。
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未尽事宜以初步设计为准。
2.2建设地点:彭阳县白阳镇和古城镇境内
2.3计划工期:420日历天(含冬歇期)
2.4招标范围: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彭阳县茹河支流小河石头崾岘水库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灌溉安装工程)
彭阳县茹河支流小河石头崾岘水库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标段:(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河湖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工程)
彭阳县茹河支流小河石头崾岘水库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三标段:(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河湖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工程)
彭阳县茹河支流小河石头崾岘水库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四标段:(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河湖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工程)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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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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