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骆驼盘村(等五个镇九个村)恢复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乌财资环〔2025〕569号、内财资环〔2025〕602号、乌自然资字〔2025〕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都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耕地保护奖惩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骆驼盘村(等五个镇九个村)恢复耕地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内蒙古自治区 2024 年度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骆驼盘村(等五个镇九个村)恢复耕地项目共涉及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输配电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商都县;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计划投资:5511251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在建工程是指已建设尚未完工工程和已中标未开工工程且未办理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手续);
3.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页(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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