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6至2027年度加强煤场防尘覆盖单价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672)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6至2027年度加强煤场防尘覆盖单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华能汕头电厂煤场分为露天煤场(四个),煤场可储煤总容量大约为20万吨(面积240m×50m×4),煤堆高度11米,但由于储煤需要,煤场最高峰期储煤达28万吨。煤场分成四个区。本项目拟对四个煤场煤堆进行覆盖塑料布和防尘网,并在煤堆取用时进行塑料布和防尘网揭除、日常塑料布和防尘网整理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2026至2027年度加强煤场防尘覆盖单价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6 招标范围:对华能汕头电厂燃料部四个煤场煤堆进行覆盖塑料布(以下简称防尘布)和防尘网,并在煤堆取用时进行防尘布和防尘网揭除、日常防尘布和防尘网整理等工作。2026至2027年度盖防尘布和掀防尘布预估量各276张(规格30m*50m),盖防尘网和掀防尘网预估量各336张(规格30m*50m)(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人)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列入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违背诚信原则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08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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