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包号:B3S[2025]802号-01
2.项目名称:第三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卫生监督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一)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捌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78375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捌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783750.00元)
6.采购需求:第三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卫生监督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一),采购ATP荧光检测仪、紫外线辐射强度计、激光测距仪、数字式温湿度计、声级计(噪声仪 )、个人噪声剂量计、数字式照度计、甲醛检测仪、热电风速计、便携式余氯/总氯检测仪、便携式二氧化氯检测仪、便携式pH计、便携式浊度仪、便携式尿素检测仪、氨气检测仪、一氧化碳检测仪、二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温度计(水温)、便携式氧化还原电位测定仪、学生身高课桌椅型号测量尺、个人剂量报警仪、数字测尘仪(防爆)、湿球黑球温度指数测定仪、辐射巡测仪、表面污染检测仪、多设备参数水质分析仪、便携式色度仪、便携式电导率仪、总硬度检测仪、便携核辐射检测仪、环氧乙烷检测仪、执法记录仪、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防尘口罩)、防辐射帽、防辐射围脖、防辐射铅围裙、防辐射眼镜等设备一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市场竞争状况,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0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评标管理-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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