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新沙港区1-5号泊位改扩建工程水玻璃 询比采购公告
广州港新沙港区1-5号泊位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港新沙港区1-5号泊位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1.2 采购人:中交四航局 。
1.3 采购项目资金: 自筹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水玻璃(硅酸钠) 。
2.2 交货期: 2026年1月1日 到2027年7月1日 。
2.3 交货地点: 东莞广州港新沙港区1-5号泊位施工地点 。
2.4 物资质量标准:水玻璃的模数要求在 2.5~3.5 之间,波美度在 35~45 之间,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材料进场时应附有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材料,并对其品种、级别、批号(或生产日期)、分类编码等检查验收。
2.5 采购物资:1125吨水玻璃(硅酸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
(3)质量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 。
(4)信誉要求:供应商管理系统的合格供应商。
(5)生产能力: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1 月28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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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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