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6-XN511-FW0033-01
本招标项目重庆管网公司2026年川二线川渝段建设期管道辅助管理和巡护服务项目已由重庆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重庆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管网公司2026年川二线川渝段建设期管道辅助管理和巡护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
2.2.1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川渝段)管道总长约948公里,包括干线583公里,支干线365公里,其中四川境内388公里,重庆境内552公里。
工程采用分阶段建设,一阶段威远/泸县-铜梁段(278公里)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已投产约100公里,预计到2025年12月底一阶段全线具备投产条件;二阶段于2025年1月开工建设,到2025年9月底已累计焊接109公里,二次回填47公里,到2025年12月底预计累计焊接160公里,二次回填90公里,到2026年12月底预计累计焊接290公里,二次回填230公里;三阶段为支干线,目前均未开工,2026年计划开展铜锣峡、合川、渝北等支干线,预计焊接35公里,二次回填15公里。按照西南管道公司《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建管融合管理实施方案》,为更好保障川二线川渝段建设期管道及光缆安全平稳移交,开展本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对建设期管道进行辅助管理和巡护。
2.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投资。
2.2.3初步设计批复情况: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关于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威远/泸县—铜梁)初步设计的批复》(国家管网办〔2022〕146号)、《关于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初步设计的批复》(国家管网办〔2023〕165号)、《关于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大英—安岳—铜梁支干线等4条支干线初步设计的批复》(国家管网办〔2024〕66 号)批复。
2.2.4项目管理模式确定情况:根据《关于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国家管网办〔2021〕115号)和《关于重庆管网公司相关业务划入的批复》(西南管道〔2025〕195 号),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采用委托建设模式,项目业主为重庆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委托业主为国家管网集团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2.3 本项目1个标段,招标范围: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川渝段)2026年建设期管道管理和巡护服务,包括对川二线川渝段建设期管道焊接及回填、施工通道、水保、线路三桩一牌、光缆敷设等施工过程辅助管理,和回填管道巡护等服务工作。
详细服务内容见第五章节主要技术要求或服务方案。
2.4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300万元(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6 服务地点:详见招标范围。
2.7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由高到低对综合得分排序,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人员要求
2.1 项目经理:投标人应配置项目经理至少1名,年龄应在法定工作年龄内。(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2.2 服务团队:提供的建设期施工辅助管理人员,应为土建、线路、焊接或其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工程师;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夜盲、癫痫、精神病等影响工作的疾病或因素;责任心强,有耐心,工作积极,诚恳正直; 非全日制用工的属地巡线工要求身体健康,男不超过55岁、女不超过50岁。(提供承诺书)
2.3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工作内容含有管道巡护/管道保卫业务外包或技术服务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其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HSE管理要求
承诺遵守本文件“5.6 HSE及其他管理要求”章节相关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编制“HSE管理方案”。
*6、其他要求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上述(1)-(3)条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从官网查询信息为准。
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南管道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7.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7.3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