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782]KMJ[GK]2025001-1
二、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设备(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九州通康闽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1层01室D1单元 | 1,119,100.00元 | 90.3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体外循环设备):
货物类(福建九州通康闽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体外循环设备 | 血液透析机 | 血液透析机 | 东丽 | TQS-88 | 3 | 套 | 114,100.0000 | 342,300.00 |
| 1-2 | 体外循环设备 | 血液滤过机 | 血液滤过机 | 东丽 | TQS-88 | 4 | 套 | 194,200.0000 | 776,8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李文俊 |
| 评审专家: | 李文杨 、 林章清 、 陈新 、 游舜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分别以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各采购包中标人收取,费率计算参考如下标准:100万元以内按照1.5%收取,100万-500万元部分按照1.1%收取。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州华林支行;银行账号:1402023609600038276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体外循环设备:16310.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