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宣传台历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企业宣传台历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1-04-04F-2025-D-F-E32616)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企业宣传台历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21-04-04F-2025-D-F-E32616
三、采购内容:
2026年企业宣传台历约500套,每套预计6至12本不等,根据《计划单》和《结算单》据实结算。报价单中按照每本价格进行报价。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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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