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长县城区污水管网延伸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延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延长县城区污水管网延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行审发〔2025〕20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补助及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延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七里村街道办。
2.2 工程规模:项目涉及七里村、焦家岭、呼家川三大片区,新建DN400污水管网5.8km,新建DN300污水管网12km,新建DN100 污水管网(压力)3.3km 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七里村片区新建DN400污水主管网5.8km,新建DN300污水管网4.6km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焦家岭区片区新建DN300污水管网1.95km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呼家川片区新建DN300污水管网5.45km,新建DN100污水管网(压力)3.3km,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辅助工作、后续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2.4 估算总投资:5541.53万元;
2.5 服务周期: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单个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②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③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若已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后不可再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3 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除外)。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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