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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1号线华星区间城市服务配套升级改造项目(二期)(EPC)[招标公告](第1次)
1号线华星区间城市服务配套升级改造项目(二期)(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号线华星区间城市服务配套升级改造项目的招标人为苏州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号线华星区间城市服务配套升级改造项目(二期)(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轨道交通1号线时代广场站至星湖街站地下空间,搭建时代广场站至新鸿基环贸广场市政通行通道及部分出入口。
    2.工程规模:时代广场站与星湖街站之间华星区间及附属设施装修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10500㎡。合同估算价约2809万元,其中设计部分约20万元,施工部分约2789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E3205711847000447002001
1号线华星区间城市服务配套升级改造项目(二期)(EPC)
包括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具体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89
2809.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组成方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企业业绩要求:
    5.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1),或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项目类似工程(2)或(3):(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2)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设计合同总投资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设计;(3)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 注:满足(1),(2),(3)之中的一项即可。
    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7.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且处于公布期内的企业投标(以开标当日公布信息为准);
    8.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9.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10.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其他条件:1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11.2资格预审申请人(以资格审查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数据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11.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11.4其他条件:11.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造价咨询,全过程咨询服务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单位;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1.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11.5提供企业承诺书,内容须包含本公告中:第8?9?10?11.4.1和11.4.2的内容?11.6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苏州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绿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在拒绝投标期内,若名单有更新,按最新名单执行)。11.7本标段拒绝两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倒算)存在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时起至2025年12月01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TPBidderGC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2.现场投标地点: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
    3.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六、其他说明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  代理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668号 
招标人邮编:
215000 
代理邮编:
215000 
招标人联系人:
黄工 
代理联系人:
王飞、黄晓燕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zhaobiaobu@sz-mtr.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12-69899250 
代理联系电话:
0512-69899999-9166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0512-66605612 、 0512-66605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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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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